央行上海总部昨发布《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2007)》
郭茹
昨天,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了《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2007)》。报告显示,2006年我国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协调性有所增强,金融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但各地区经济金融发展面临一些共同的问题,同时各自也存在着具有区域特点的潜在问题。
报告指出,各地区经济金融发展中面临一些共同问题主要包括:区域经济增长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依赖性依然较强,价格稳定面临潜在压力,资产价格上涨较快,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银行业信贷集中度偏高、中长期贷款占比较高的结构矛盾未能缓减,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增加;直接融资比例仍然较低,上市公司结构和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证券公司业务模式单一,市场操纵行为仍然存在,投资者风险意识亟待提高;保险业创新机制仍不完善,诚信水平有待提升;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对“三农”保障功能较弱;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增大,保险公司产品定价能力尚待提高等。
而分地区来看,由于各地区间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财政和金融资源、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影响地区金融稳定的风险因素也各有不同,各地区经济金融发展也存在着具有各自区域特点的诸多问题。
报告指出,与地方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适应,东部地区需要较多地关注金融业对外开放、外资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竞争加剧,房地产金融、集团企业信贷风险等问题;中部地区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结构调整压力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体系结构缺陷显现,信贷支农力度不足;西部地区中小法人银行机构风险相对突出,金融市场总体规模较小,市场参与主体有限,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不足;东北地区在投资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资金运用长期化、直接融资发展较慢,存量金融不良资产较高等问题较为突出。
“目前,各地区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既是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的反映,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该报告在第一部分的《概述》中表示,地区间经济、金融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区域金融体系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不利于我国金融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因此需要特别注意针对我国不同区域的特点和差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健康、协调发展。
报告还指出,应密切关注各地区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六个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包括: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对地方经济金融运行的影响;汇率变动对进出口依存度高的企业、行业或地区经济的影响;流动性过剩对地方经济金融运行的影响;金融创新业务及潜在的风险;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链风险。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变化,银行信贷资金流向股市、民间借贷和房地产市场,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发展的风险监测和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