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四川省自行车协会、成都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发出了《关于共建和谐交通环境的联合倡议》,倡议消费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厂家承诺生产、销售和服务环节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省市有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质量跟踪、定点检测。
同时,协会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在1999年出台的“老标准”基础上,尽快出台有关电动自行车技术的新标准,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审视行业发展现状,取消电动车上户称重。
倡议
骑车人自觉守法
2003年以后,电动车真正进入迅猛发展的“春天”。款式越来越多,市民也越骑越快,电动车逐渐被广大的市民接受。据调查,成都市现在已经有100多万辆电动车,大约1/10的成都市民在使用电动车。
多家电动车厂商在接受采访时均认为,电动车在成都有广泛的消费者和市场基础。安尔达电动车厂总经理陈贤森对市场前景信心十足,称该厂自生产电动车至今,销量一直十分火暴。“销售火暴反映了市场状况。”陈贤森说,就目前而言,普通市民能够承受的最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仍然首选电动车。
当然,电动车的火暴并不能掩盖其带来的问题。成都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副会长张银灿说,使用电动车的群体一般是上下班的工薪族、送货小工和打工者。“电动车逆行、闯红灯、搭人等交通违法现象很严重,造成的交通事故近几年也在上升。”
他说,其实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是靠着自己特有的节能、环保、便捷等特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可是,有许多市民只图自己方便,将限速装置拔掉,提高车速,不遵守道法,从而增大了电动车的社会负面影响。“电动车消费者不遵守道法,不利于电动车的发展。”
为此,四川省自行车协会与成都市电动车行业协会联合发出倡议,消费者应该立刻行动起来,自愿、自觉、加强道路安全法规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坚决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坚决按照成都市交管局发出的《严管电动自行车通告》内容执行,电动车一定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与机动车抢道;不超速:坚决按照《道法》规定电动车安全行驶速度为15公里/小时行驶。
“任何一种交通工具的使用者,只有遵守《道法》才能使这种交通工具长远发展。”成都电动车协会副会长周卫标说。
观点
整车限重50公斤
电动车协会称,自1999年《电动车技术标准》出台后,至今仍没有新的标准出台,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陷入矛盾之中。一方面是法律规定要按国标生产;另一方面是消费者有适当提高时速等要求。张银灿表示,目前,电动车行业一直处于等待观望状态,他们将积极应对,进行最广泛的调查,促进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听证,修订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最近要求使用的电动车标准实际上是1999年颁布的标准,随着电动车产业的发展,这个标准已经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张银灿说。
对于电动车整车重量的限制,电动车商家李志强算了一笔账:目前电动车电池的电极都是铜制的,仅拿10安—12安的小容量电池来说,每节电池的重量大约是4公斤,3节电池就是12公斤,加上车身重量,很容易就超过了40公斤。如果厂家要达到国家标准,电池重量肯定不能改变,那就只有减轻车身重量。然而车身重量减轻后,管材自然就薄,抗拉、抗压和抗冲击强度就差,车架和车身容易断裂,安全因素就得不到保证。
电动车协会认为,电动车整车重量限制为50公斤,应该比较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
同时,许多商家对限制电动车轮胎宽度的标准也表示不理解,“电动车的轮胎尺寸实际上不影响内在质量,但轮胎越宽,车子也就越稳。轮胎太细的话,可能路上的一个小石子就能连人带车一起丢翻。所以对轮胎宽度小于54mm的限制有点不理解。”李志强说。
张银灿说,目前,车重40公斤时速20公里标准的车子,市场上基本上没有,合格的产品无法满足市民需求,没人买。许多商家也纷纷表示,目前很多市民住家、工作单位都在二环路以外,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车已经适应不了市民的需求。
呼吁新标准尽快出台
成都市电动车协会秘书长王建秋说,其实称重量的做法欠妥当,就重量而言,它不是电动车是否符合标准的决定项,就算是超重,也不能认定不合格。国标规定,速度、制动、车架其中一项不合格,即可判为不合格,但重量不在其列。
张银灿则认为,成都是全国三大电动车生产基地之一,辐射整个西部地区,产量占到全国的40%。目前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很大部分是操作不当或者不遵守交通法规引起的,电动车普遍使用的是摩托车刹车系统,制动系统已经过关。“我们希望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对旧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两大协会呼吁:要尽快修订《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等国家标准,对轻型电动车进行定位,确立电动车发展战略和方向。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利用现有领先技术和广阔的市场,大力扶持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轻型电动车产业。
周卫标认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存在技术问题,不符合电动车产业的发展现状,没有为企业发展留出空间,限制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希望新的电动车技术标准能尽快出台。”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