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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电动车管理 七成市民说应该

2007/8/10 西部商报 阅读:4234

记者在街头对20位兰州市民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发现有近半成的市民不知道电动车、助力车属于非机动车,混淆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差别。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兰州只有45%的市民了解电动车、助力车是属于非机动车的事实,竟有35%的人认为电动车、助力车属于机动车。弄不清电动车、助力车究竟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这已经成了电动车不安全的隐患。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就应该行驶在自行车道上,错误的认识使不少电动车车主误入机动车道,屡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电动车、助力车应该由谁来规范呢?市民希望交警部门担负起这个责任。鉴于电动车在道路交通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70%的市民认为交警部门应该介入,对电动车的行驶进行安全管理。电动车究竟有没有人管,如何管都是大家关心的话题。

根据相关条例,五种小车辆的挂牌下放到各交警大队的车管分所,对于机动车挂牌,兰州市区现行的标准是,对排量在35CC以上50CC以下的,都要求这类车挂牌上路,即使这类车辆标明是“助力车”,但因配置、时速都超过国家规定时速20公里以上,有些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这些车辆都要挂牌,车辆驾驶人要考取驾照,上路戴安全头盔。另外,国家技术标准也明确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电机额定连续功率不大于240w,此外,要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车功能。昨日,记者与兰州市城区各交警大队取得联系,今日记者将与兰州市城区各交警大队联合行动,对城区路段超标电动车进行检查,确保交通安全。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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