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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禁摩令9月1日起实施 司机转行补贴五千

2007/8/27 东莞市政府 阅读:5770

核心提示:9月1日起,东莞禁摩令生效。为了帮助摩托司机转行就业,东莞市将对靠搭客谋生的司机给予一次性5000元转型就业补助。另外,在今年8月份申请摩托车报废的,今年剩余的4个月的路费、桥费可以退还。

2007年9月1日,东莞“禁摩令”正式生效。据悉,为了帮助摩托司机转行就业,东莞市将对靠搭客谋生的司机给予一次性5000元转型就业补助。

今年9月1日起,东莞“禁摩令”生效。届时,东莞全天24小时禁止异地摩托车进入市行政区域的道路(国道、省道除外)行驶。明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本地牌证摩托车在市中心区的禁行道路行驶,并将“禁摩区”逐步扩大到镇中心区和农村道路。

东莞交警支队交管科副科长谢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8月15日至8月31日,东莞市对于禁摩给出了16天“缓冲期”。从9月1日起,东莞交警将对于不遵循交警部门通告的个人将给予相关处罚。

据介绍,东莞出台了“摩的司机转型就业资助补贴办法”,对靠搭客谋生的司机给予一次性5000元转型就业补助。其中,界定标准为具有东莞市本地户口;持有驾驶证;拥有未到期报废用于搭客营运的摩托车;到2007年8月31日,已连续从事摩托车搭客营运满一年的补助5000元,满半年不足一年的补助2500元。而有固定职业固定工资收入,只是偶尔搭客的本地居民及新莞人则不在此列。

另外,在今年8月份申请摩托车报废的,可获上述补偿外,今年剩余的4个月的路费、桥费可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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