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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踏自行车与电动车:一根藤上两只苦瓜

2007/9/1 搜狐新闻 阅读:4970

    8月13日,杭州市沈半路、上塘路交叉口,曹志华正在给一个又一个进店看车的人介绍电动车。刚装修过的门面虽然不大,里面却有3个浙江本地产名牌电动车和5个外地杂牌车。 
    “住在附近的打工者、农民,都是电动车的主要消费群体。”曹志华说。从2003年底开始做电动车生意后,他就没挪过窝,每个月不低于5000元的净收入让他十分满足。“虽然和自行车相比贵了些,但目前电动车价格还是大多数人能够承受的,像一般的杂牌车价格更是降到了700元左右。”
    而打算购买电动车的张建军也说,电动车的构造很简单,只要充足了电就能动,速度快、方便。“真要出车祸了,就是小轿车都不经撞,更何况一辆电动车。”张建军也听说了一些关于电动车撞人的报道,但他认为买了车后只要自己小心点、不违章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和张建军持一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而一些关于电动车事故、质量问题的消息似乎也未能影响杭城市场的电动车销路。数据表明,目前杭州电动车拥有量已经超过了35万辆,并仍以每月上牌超万辆的势头在增长。在整个浙江省范围内,从1997年开始投入市场到现在的仅10年间,全省的电动车生产企业已发展到160余家。“去年浙江电动车产量为345.14万辆。”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陈建龙表示。在全国,这个数字已接近2000万大关,同比增长61.02%。与此相对应的是,脚踏车产量虽然在总量上仍占据一定优势,但同比增长仅为5.68%。而从整个自行车行业发展来看,脚踏车与电动车的生产格局也已经发生了急剧变化。
    脚踏车的衍生物
    有这样一则故事:某天动物世界开会,一只蝙蝠不知道自己该属于哪个方阵,它打量了一番,觉得自己长了翅膀应该算是鸟类,于是便飞到禽鸟那里,结果禽鸟们都说蝙蝠是兽,因为它全身没有一根羽毛;沮丧的蝙蝠又到兽群里,结果也被赶了出来,因为后者异口同声地说,它有翅膀会飞,根本就是一只鸟。如此折腾,可怜的蝙蝠愈加怀疑起自己的身份来。
    无独有偶,故事之外,风靡一时的电动车也曾经遭受和蝙蝠一样的“待遇”:不用人的脚力而用电力使之前行,由此说来,它应属机动车了吧?然而电动车上了路,在机动车道行驶却又是违法的。那么,电动车的定位究竟是什么?
    然而,无论人们主观上如何认识,客观上却早有定论—蝙蝠是具翼哺乳动物,在动物分类上,绝不会因为它有一对翅膀而乱了套;电动车也是如此: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电动车一个明确的法律身份—“非机动车”,并规定电动车能否登记上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由此,它的一切“权利”和自行车无异。而一直以来,在中国自行车协会下设电动车自行车专业委员会的行业管理模式,其定位更是可见一斑。
    事实上,自电动车诞生的那一刻起,它与自行车之间已然存在着深厚渊源。
    一般认为,自行车比较准确的称呼是脚踏车,即用脚蹬踏使之前行的代步工具。而电动车或者叫电动自行车,是由蓄电池提供电能、电动机驱动的自行车,是脚踏车的衍生物。电动车按骑行方式可分为两类。一类为电动型,即骑行者不需自己用力,只要接通电源,车上的电机即能工作而带动车行驶;另一类是助力型,即电动机的作用只是为了减少脚踏阻力,在国外又称为“智”行车。
    和普通脚踏车相比,电动车在性能上有了更多改进。如脚踏车的车速为10-15公里,电动车为15-20公里;脚踏车的活动范围为15公里,电动车为25-40公里,甚至达到50公里。作为一种受欢迎的新型交通工具,电动车还具有如下优点:行进间零排放,不污染大气;一次充电能行25-40公里,能解决城市大范围内骑车上班族的需要;形成新产业和经济增长点,等等。
    也正因为拥有这些优势,从1995年清华大学研制出第一辆轻型电动车以来,短短十年间我国从无到有,已发展出全球最大的电动车产业。2006年,全国2000家电动车企业共生产了1950万辆电动车,出口300多万辆,实现产值约400亿元,利税超百亿元,相关领域就业人口100多万人。另一方面,从2001年到2005年间,脚踏车的产量增幅趋缓,长久以来脚踏车占据主导地位的自行车市场也逐渐被电动车所瓜分。这期间,众多电动车生产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凤凰、永久等一些国内老牌自行车生产企业也先后进入电动车市场。
    一组数据显示:2000年浙江自行车市场的年零售量约为15万辆,到2002、2003年时成交量跌到了8万辆,如今该市场的年成交量不足5万辆。与之相对应的还有脚踏车销售利润的下降—据了解,脚踏车的批发利润已从90年代末的每辆20-30元降低到现在的每辆若干元。利润丧失、商家竞撤—几年前开始,杭州就陆续有商场撤下了脚踏车,到目前只剩下解百、百大等少数商场。
    脚踏还是电动?
    “目前,浙江自行车市场上脚踏车和电动车基本上平分秋色。”陈建龙说。而选择什么样的交通工具,人们显然也有自己的考虑。
    30岁的李敏是杭州的普通工薪族,除了最冷和最热的时候坐公交之外,平时她都骑车上班。之所以选择脚踏车,不是因为对它有什么特别偏好,而是因为她觉得选择公交方式的性价比仍然低于自行车。之于电动车,李敏本身并无厌恶感,“但每次和电动车骑在一块儿,心里总是七上八下的。”几天前,一向小心谨慎的她遭遇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车祸。“我刚要过路口,那辆电动车不知什么时候就从后边冲过来了,因为来不及刹车,一下子撞到我的车上。”虽然李敏只是擦伤了手臂,但一想到这番经历,她依然觉得阵阵后怕。
    那么,同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电动车对脚踏车是否真的存在安全威胁?
    按照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目前电动车的整车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在20公里以内。8年后的今天,这个国标已经面临诸多压力,近期关于电动车新国标的讨论更是异常激烈。观察记者认为,由于我国人口众多,非机动车道已被城市管理者压缩得可怜,再加上整体国民交通安全素质相对较差,对电动车时速进行适当限制显然是必要的。
    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的一组数据表明:2006年浙江省因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共3957起,死亡430人,伤4371人,分别占总数的10.8%、5%和10.3%,其中死亡人数与2005年同比上升47.8%。但客观地看,这组数据是需要一分为三来分析的,即一部分交通事故是行人、自行车与快速的电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一部分是汽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与速度比自行车和行人都快的电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有一部分是作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车开到机动车道上然后与汽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而据记者了解,与电动车有关的、发生严重死伤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是汽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按理说这两种交通工具在不同的车道上,但为何会事故频发,值得管理者深思,却与交通工具本身无关。
    此外,电动车的噪音问题也颇受诟病。许多人表示,街头电动车发出的刺耳刹车声一直不断,尤其在遇到红灯时,刹车声更是集中。据一位长期工作在马路上的交通协管员说,马路上的刹车声让他感到特别不舒服,在休息时甚至出现了耳鸣症状。但消费者反映的这个问题该由谁来负责呢?据浙江某知名电动车厂家介绍,整个行业自2005年开始已拥有成熟的技术解决噪音问题,如采用原来适用于摩托车制动的技术即可避免,然而由于1999年的国标没有对噪音问题设置否决项,管理者没有给予重视,在利益驱使下,一些杂牌企业自然不愿意采用这项高昂的新技术了。
    但对部分城市管理者来说,电动车由于这样那样因素产生的瑕疵,似乎正成为他们所期待的打击依据,于是,从几年前起,“禁电风”始终没有离开过电动车产业。
    2002年8月,北京市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禁止电动车上路。2005年底,北京才发通告,允许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2003年8月,温州严禁电动车在市区行驶;2005年,珠海市规定从当年7月起,禁止电动车上路;2005年8月,太原、福州、武汉、南宁明令禁止电动车上路;2006年厦门、广州、海口宣布禁行电动车;2007年1月1日起,常州市民新购的电动车,不能从公安局获得牌照。电动车牌证有效期5年,到期一律作废……
    此间一个颇值得玩味的事实是:自“禁电”后,广州市民再次选择以脚踏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各种脚踏车销售商店成倍增加,销售状况也日渐火爆,巨大的市场需求使当地脚踏车销售业重新焕发生机。
    由此又有人怀疑:脚踏车与电动车是否真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即便有这样的特异功能,可以让人类的历史和智商都倒退十多年,使得人类不具备发明和生产电动车这个同胞兄弟的能力,在消费这个问题上,人人也都算得上半个经济学家,选择脚踏车还是电动车,不需要高深的经济学理论,只是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直觉和本能。
    事实上,无论自行车是否出现其同胞兄弟—电动车,在中国,自行车的代步功能绝对不可能超过50年前的任何时期。在当前看来,它的代步功能逐渐弱化,普通上班族、学生以及从事近距离、轻质送递的业务人士等已壮大不如从前的社会群体构成了目前主要的脚踏车消费群。与此同时,脚踏车衍生出的休闲、运动、体育、健康等新社会功能也逐渐受到重视。
    杭州西湖区文一路杭州师范大学附近路段,就有大大小小几家脚踏车销售商店,每个商店门前都摆放着品种繁多的脚踏车。其中一个商店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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