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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市要求自行车统一停放到非机动车停车场

2007/9/10 平顶山晚报 阅读:6649

9月5日,《平顶山晚报》记者从河南平顶山市创建办获悉,平顶山市公安交警支队根据市创建指挥部统一安排,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市容、交通秩序活动。

据悉,为了减轻城市道路交通压力,节能降耗,平顶山市公安、交通等部门鼓励公众乘坐公交车出行。整治期间,平顶山市区建设路、开源路、中兴路、矿工路、体育路禁止停放各种机动车辆。平顶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计划分别在市区光明路、劳动路、新华路、东安路、联盟路、优越路、南环路等路段规划一批免费临时停车位,并设立临时停车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在城市道路上乱划停车位,对在私划停车位上停放的车辆,均视为乱停乱放。自行车统一到非机动车停车场停放,门店前的自行车停放按门前三包要求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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