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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参与创业投资渐近

2007/9/17 第一财经日报 阅读:1891

《促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正在征求意见

陈天翔

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郭向军日前在上海“国际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论坛”上表示:“为拓宽创业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我们正在积极推动有关部门研究保险公司投资创业投资试点的具体思路。”据透露,《促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郭向军表示,对引导基金的必要性、通过哪种方式支持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引导基金风险如何防范和监管等内容,《指导意见》都作出规定。

“目前允许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各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也很高,但是有些地方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性质及运作方式还缺乏了解。”郭向军称,一些地方在设立引导基金的过程中出现了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没有体现出引导基金的引导民间资金建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宗旨,而是用财政资金直接从事创业投资,并没有起到引导作用。“由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机制,这可能会使财政资金处于风险当中,因此必须尽快出台《指导意见》。”

为顺应创业投资企业融资的进一步需要,有关创业投资企业债券融资的管理规定也正在制订之中。郭向军透露,由于创业投资机构通常是对一揽子项目进行组合投资,这一方式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创业投资机构也能够有效地将债券型投资转化为企业股权投资。“但是,这一投资方式也有一定的风险,所以酝酿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可能会对融资比例有一定的限制。”郭向军表示。

截至去年底,我国共有345家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总额为663.8亿元,累计投资额为410.8亿元。郭向军称,我国创业投资市场还比较弱小。在创业投资发达的国家,创业投资机构的年投资额一般相当于该国GDP的1%,客观上更需要创业投资对非上市公司给予支持。

去年,有“国十条”之称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为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提供了依据,保险资金的巨大能量也给市场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想象空间。郭向军认为,寿险公司在外国是创业投资基金最稳定的资金来源,我国保险业规模正越来越大,可望能在拓宽创业投资基金融资渠道上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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