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最新资讯 > 正文

大限将至必和必拓筹资700亿美元 或敌意收购力拓

2008/1/22 第一财经日报 阅读:2345

“虽然还没有正式提出敌意收购计划,但看起来事情越来越朝着这一方向发展。”

距离2月6日必和必拓必须对与力拓的合并提议作出“了断”的期限越来越近,必和必拓也开始为自己的收购计划摩拳擦掌。昨天,有媒体引用必和必拓一位顾问的如是表示,称必和必拓已获巴克莱资本、瑞银集团、花旗银行等数家银行资金支持,筹资达700亿美元,可能财大气粗地对力拓正式实施敌意收购。 

报价可能提高

去年11月,必和必拓宣布,欲出资1310亿美元收购力拓,但被力拓拒绝。力拓认为,其公司价值远高于必和必拓的报价。而英国并购委员会上个月也判定,必和必拓必须在2月6日前提出正式收购计划,否则将需再等6个月才能提出新的收购计划。 

就在几天前,力拓集团还表示,股东不会对必和必拓提出的并购力拓计划作出让步,期望在英国监管机构对必和必拓设定的2月6日最后收购期限前尽快了结此事,力拓未来的业绩增长将更为强劲。

为此,在公布其去年第四季度铁矿石出口量创历史纪录的同时,力拓还表示,通过增加投资扩产来增加自身的实力和价值,将投资7100万美元研究扩建澳大利亚Hope Downs铁矿,其计划利用未来5年左右的时间投资至少10亿美元,使澳大利亚Pilbara地区铁矿石年产量达到3.2亿吨。设计年产量为2200万吨的Hope Downs项目于2006年开建,投资达10亿美元,预计于2008年初实现投产。扩建工程完工后,Hope Downs到2009年初的年产量将增至3000万吨。

海外分析师表示,力拓铁矿石业务良好的业绩将使其矿业竞争对手必和必拓更难找出力拓的不足之处,力拓的策略是向其股东表明该公司的价值。

因此,有分析师认为,要赢得力拓公司董事会的支持,必和必拓公司必须提高报价。在必和必拓的合并方案宣布以来,力拓公司的股价已经不断被推高,甚至超过了必和必拓公司方案的估值。从2007年11月并购消息公开后,力拓股价已突破140美元,比半年前的90美元左右大涨55%,当时必和必拓的股价则为42美元,同期上涨幅度仅为15%。

目前,市场显示的价值相当于每股力拓公司的股票换3.24股必和必拓公司的股票。而此前必和必拓提出的方案是,以3股自身股份换1股力拓。伦敦方面最近有消息称,必和必拓也在考虑提高收购条件,以3.6股自身股份换1股力拓股份,外加每股6英镑的现金。但也有矿业分析师认为,必和必拓似乎不大可能如此大幅度地提高报价。

合并仍有戏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几年中比较低调、温和的力拓,在今年的铁矿石谈判中却风格张扬,态度强硬。力拓曾在去年12月18日宣布,2008年公司计划在现货市场销售1500万吨铁矿石,为预计2007年现货销售量430万吨的3倍多,预计1500万吨将占力拓公司2008年铁矿石总产量的10%左右。力拓公司还宣布,已订购3艘25万吨超大型矿石船,专门用于中国航线矿石运输,同时提出了短期、中期、长期3种合同共存的方式,除原有的长期合同外,短期、中期合同价格都将随市场波动,并按到岸价结算。这些都不利于供需双方长期合作的维持。

对此,联合金属网的分析师认为,钢铁企业目前再呼吁重视长期关系,对于力拓已没有意义,因为力拓被必和必拓并购已不可逆转,未来力拓的矿石是否独立销售还不得而知,此时提高利润、自抬身价比长期关系重要得多。由于合并之说已在两年前就走漏风声,因此很多投行都纷纷重仓持有力拓,而如果必和必拓并购失败,必和必拓和力拓的股价就会大跌,投行必定血本无归,因此关于并购事宜,重复性股东肯定将同时在双方股东大会上投合并赞成票,而力拓的股东相当分散,最大股东持股都不到10%,这就很容易使合并案最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如果必和必拓成功收购力拓,新公司将控制全球超过三分之一的铁矿石资源,但即使在2008年2月6日前发布正式收购要约,待正式要约发出,力拓股东会议通过,去取得各国反垄断部门的审查批准,必和必拓估计最多还要花一年多时间。

近年来,因中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对铁矿石、煤炭、铜矿和其他大宗商品的需求大幅增长,全球矿产业经历了大规模的并购重组。需求的增长使矿业公司手里攥着大把钞票,同时也给它们带来很大压力,需要增加手里的资源储备,否则,今后只能看着对手抢了先机。

相关

在酝酿并购战的同时,必和必拓也进行着自身扩产。昨天,该公司表示,计划在澳大利亚皮尔巴拉投资150亿美元扩产,以满足中国等世界各地钢厂的强劲需求。该投资将用于矿山开采、铁路和港口设施的建设方面,预计到2015年皮尔巴拉地区铁矿石年产量将从1.5亿吨提高到3亿吨,2008年期望发运铁矿石1.2亿吨。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