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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不少市民对于自行车“实名制”表示欢迎

2008/1/23 深圳新闻网 阅读:3635

2007年10月,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自行车购销管理的通知》的决定,要求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凡是新出厂的自行车都要在车上打上唯一的15位编码,自行车买卖要填写《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每辆自行车都有一个独特的编码,实际上就是自行车的“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不会有重复编码出现。

2008年1月15日,记者来到深圳景田某商场的自行车销售区。“现在买车要登记身份证吗?”对于记者的这个问题,销售人员显得有些诧异,“不用登记,买车登记你的身份证做啥?”这位青年男子回答。当记者问他知不知道《关于规范自行车购销管理的通知》时,他摇了摇头。随后,记者来到宝安区一品牌自行车专卖店,该店工作人员同样不知国家的有关规定。

但也有一些商场对该规定严格执行,在山姆会员店二楼自行车销售区,显眼处张贴一张“温馨提示”,上面称根据相关规定,购买自行车均需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车型、规格、颜色等相关信息。该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一开始都不知买单车要登记信息,后来看到这个提示后,都能够配合登记。

在采访中,不少深圳市民对于自行车“实名制”表示欢迎,认为实行“实名制”后,自行车如果丢了,至少会比以前更容易找回来。同时,大家也希望有关部门要“打防结合”,在实行新规的同时,也要加大力度打击自行车盗窃销赃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管理二手车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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