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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电动车新国标出台 被指为强势集团谋利

2009/12/14 扬子晚报 阅读:3977

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因为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本报昨日有报道)。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陆金龙强调,中国自行车协会之所以提出暂缓实施申请主要基于五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参与《电摩条件》制定的单位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第二,《电摩条件》与10年前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无缝对接的说法缺乏严谨的科学发展观精神;第三,《电摩条件》缺乏公信力、公共精神,不具备普遍服从性;第四,《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第五,《电摩条件》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人民生命隐含巨大危险,不安全因素倍增。

当记者询问陆金龙“强势利益集团”的具体所指,他明确表示,“就是指摩托车集团、摩托车行业”。

陆金龙承认“协会要考虑本行业的利益”,“不回避这个问题”。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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