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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批次电动自行车不达标

2011/10/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阅读:5091

北京市工商局近日通报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监测结果,踏浪牌TDT01Z、永久牌TDR05Z等2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样品总体判定为不合格商品,主要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监测中还发现,都市风牌TDR-100Z、澳柯玛牌TDR286Z等11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同时部分电动自行车样品的鞍管安全线、把立管安全线、反射器和鸣号装置、把立管静负荷、说明书的要求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依据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这11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将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规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予以处罚,并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有效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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