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骑电动车上下班已经很常见。不幸的是,我们也经常能看到电动车发生事故的现场。有的是电动车擦了汽车,有的是电动车被摩托车给撞了,也有的是电动车撞了路人。
尽管涉及电动车的事故经常发生,但在我们的城市里,我们看到闯信号灯、越线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电动车辆违法现象,丝毫不减。也许,你认为电动车不是机动车,出了事故也没关系,即使是撞了汽车,也不用承担责任。如果你真的这么认为的话,下面的事例也许能给你提个醒。
电动车撞死人赔了37万
去年11月2日17时40分许,李某下班回家,沿湖州市区的凤凰大桥由南往北行驶。为贪图方便,李某在凤凰大桥逆向行驶。谁知刚行驶不到一分钟,就发现对面有两辆电动车并排驶来。两车中间距离大概1到1点5米,由于当时李某车速较快,来不及避让,情急之下,李某就从两车中间穿了过去。与开在左侧的张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使张某摔倒在地,李某向前行驶约2米后也摔倒了。
救护车将李某和张某送进了医院,李某因这次事故腿部受伤,而张某因严重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湖州市交通警察支队认定,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后,李某赔偿了被害人张某家属37万元。
5月21日,吴兴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电动车 请你不要走太急
湖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大队长陈毓青认为,电动车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在于电动车驾驶员交通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逆向行驶、开上机动车道,与汽车并驾齐驶,这一切仅仅是为了赶时间图方便。
为了贪快,很多电动车主将本来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改装成“机动车”,这样做,其实是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