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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特区内全面禁摩新闻媒体车辆暂不列入

2007/1/24 南方新闻网 阅读:4459

深圳警方正上报回收合法摩托车补偿方案,争取尽快回收现存近1万辆合法摩托车,今年实现特区内全面禁摩、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再扩大禁摩区域的目标。昨日,记者从深圳警方获悉,目前,初步将工程抢险、治安巡逻使用的摩托车列为特殊行业摩托车,在严控、严管下允许上路,新闻媒体使用的摩托车暂未列为特殊行业摩托车。

百日禁摩后两抢降六成

据市公安局指挥部指挥处副处长叶冠雄介绍,去年9月至年底,深圳警方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禁摩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全市共组织了5次大的统一整治行动,以宝安、龙岗关外两区为重点,查扣了非法摩托车近13万辆,“两抢”案件815起,同比下降六成多。“百日禁摩”行动后,深圳市“禁摩”工作并未结束,而是要使“禁摩”向纵深发展,警方将进一步加大查扣非法上路摩托车的力度,各分局、交警大队将禁摩纳入网格化巡逻防控和日常勤务主要内容,加强日常整治力度,确保今年内实现特区内涉摩两抢案件“零发案”。

目前,深圳特区内还有南山西丽片区北环大道以北区域未列入禁摩范围。据市公安局禁摩办副科长唐艳介绍,目前,深圳市仍有合法摩托车近1万辆,为避免合法摩托车持有者受损失,警方现正在上报回收合法摩托车补偿方案,一旦补偿方案被批准,将立即在特区内实施全面禁摩。唐艳介绍,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也将进一步扩大禁摩区域,缩小摩托车行驶范围,一个片区公交等公共配套成熟,就立即在该区域实施禁摩。同时,深莞惠三市警方联动,每月联合整治违法上路摩托车,遏制了跨区域违法犯罪。

治安巡逻摩托车未受限

叶冠雄表示,警方将规范特殊行业摩托车的管理,对关系到公共利益和安全的特种行业使用的摩托车,将出台管理规定,实行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目前,初步确定工程抢险、治安巡逻所用摩托车为特殊行业摩托车,新闻媒体使用的摩托车暂未列为特殊行业摩托车。

叶冠雄表示,按有关规定,被查扣的非法摩托车需要上缴财政,由于大部分被查扣的非法摩托车是残旧车辆,且有安全隐患已经丧失使用价值,警方一般销毁后定价拍卖给回收公司处理,对一小部分有使用价值的非法车辆,精挑细选后赠送边远山区。

对备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问题,唐艳介绍,按照国家标准,市民要首先分清楚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区别,重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不带脚踏功能的电动车,此类车辆属于“禁摩”范围严禁上路。重4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下、带脚踏功能的属于电动自行车,对此类车辆是否能上牌上路,警方正等待广东省出台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还将就此专门和网友进行网络对话。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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