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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14.3万电动车将有“身份证”

2014/9/22 阅读:4456

 

从今日起,来宾市本级14.3万辆电动自行车将被要求上牌办证,3个月内免费办理,3个月后将按照规定收费。9月18日,来宾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电动自行车纳入规范管理后,将会有效地遏制由电动车引发的层出不穷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保守统计,来宾市全市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预计达30.3万辆,而市本级(包括来宾市区和兴宾区各乡镇)有14.3万辆,占总数的47.2%。全市每年还以1万辆的速度在增加。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车保有量之大,增长速度之快,给交通流量已趋于饱和的来宾市区道路带来了巨大交通压力。由于电动车无牌无证,警方无法有效地对其实施监管。据统计,2011至2013年度,来宾市区道路交通事故中,电动车事故占了五到七成。

 

此次集中上牌办证主要针对两轮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不包括三轮、四轮电动车以及燃油助力车,对象为来宾市本级的14.3万辆电动车(其余5个县市的上牌办证时间由当地交警部门自行决定)。集中上牌办证时间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在这3个月内申请注册登记的,免费发放牌证。

 

来宾市交警在市区开办5个办理点(三个直属大队队部和城北社区居委会、河西社区居委会),在乡镇开办3个办理点(迁江、寺山、凤凰三个交警中队队部),均由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全盘负责办证工作。

 

此外,在上述3个月内,允许9月20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申领期限为4年的临时牌证,并免费发放牌证,但每人仅限注册登记一辆超标电动车。自明年1月1日起,禁止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和机动轮椅车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和机动轮椅车,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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