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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辆电动车,到底给多少钱?

2015/7/2 江西省人民政府 阅读:11665

『导读』电动车登记注册的统计结果显示,南昌市近29万辆电动车上牌,加上100万辆未注册挂牌的非机动车,路面上的非机动车达129万辆。非机动车的停放成了很多商家或个人的生财之道。连日来,很多市民反映,南昌市非机动车的停放收费大多达到了2元/次,超标一倍,而且管理混乱。1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电动车登记注册的统计结果显示,南昌市近29万辆电动车上牌,加上100万辆未注册挂牌的非机动车,路面上的非机动车达129万辆。非机动车的停放成了很多商家或个人的生财之道。连日来,很多市民反映,南昌市非机动车的停放收费大多达到了2元/次,超标一倍,而且管理混乱。1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反映  
 
  

电动车停放收费2元/次
 
  

市民万先生告诉记者,在解放路路边的一处电动车停车点,停车收费标准为2元/次,自行车为1元/次,“我经常骑电动车去那里办事,每次都准备给收费员1元停车费,但收费员坚称停车费要2元/次。”   
 
  

为了防止电动车主只给1元停车费,一些停车点想出了“先给钱后停车”的招数。市民林女士告诉记者,“在象山路象山广场附近的一处停车点,要先支付2元的停车费才能进场停车,一旦车主提出质疑,收费员便不让停车”。
 
  

◆调查
 
  

电动车2元/次,不开发票  
 
  

1日,记者在中山路附近的一处电动车停放点看到,几百平米的停放点停放着数百辆电动车,停好车后,立即便有一名男子上前收取停车费用。
 
  

当记者掏出1元钱给对方,该男子说,“我这里早就收2元/次了,收1元的停车场全南昌市都找不到了,有的地方停一下还要收5元呢”。“开发票给我。”记者递给对方2元钱,但提出要发票,该男子对此表示,“没有发票,来这停放电动车的市民很多,都不给他们发票”。
 
  

停的次数多,可以打折!
 
  

随后,记者来到红谷滩新区,发现不同的停放点价格不同,且可以“打折”、“优惠”。
 
  

卫东花园附近的停车点收费标准为:电瓶车2元/次,自行车1元/次,收费员表示,如果停的次数多的话,可以打折,停三次收两次的钱。而问及包月停车价格,对方表示每车每月50元。
 
  

凤凰中大道丽景路口附近一小区内,也有人收停车费,“电动车2元/次,如果一天之内停放三次,只收5元”。
 
  

此外,记者在象山北路、八一大道、洪都北大道等8个非机动车停放点调查发现,电动车停放收费均为2元/次,而且大多不会开具发票。
 
  

◆乱象:商家出租闲置地,给人做停车场
 
  

为何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如此混乱?这些收费员到底是不是持证上岗?记者来到叠山路的一处非机动车停放点,发现这里的电动车停车收费同样是2元/次,记者佯称要承包这片停车场,收费员听后很热情地和记者聊了起来。
 
  

原来,这片空地原先是一家企业的,后来这家企业搬走了,原址作为商业用途,而在此经营的商家便将这片不大的空地承包给了私人,收费员是承包者请来的。“老板每月交给商家2000元,如果你想承包,老板可以转包给你,价钱好谈,但不会低于3000元。”收费员还说,南昌市像此类承包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有很多。
 
  

私人霸占人行道违规收停车费 
 
  

1日下午,记者又来到福州路,发现人行道上停放了三排电动车。“停电动车2元/次,自行车1元/次。”一男子看到记者准备停放电动车时说。记者采访了周边的住户黄先生,他说:“这里原先是人行道,后来被人霸占了,强行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
 
  

之后,记者又来到洪城路与桃花路交会处附近,看到有个电动车停车点,记者上前咨询后得知,停车费也是2元/次,一位在附近开店的老板告诉记者,这里原先是一处荒废的工地,后来便被人霸占了,做起了停车收费的生意。
 
  

非机动车停放每天多收18万元
 
  

南昌市交管局民警告诉记者,电动车登记注册的统计结果显示,南昌市共有近29万辆电动车上牌,另外约有上百万辆非机动车没有注册挂牌,“这意味着路面上的非机动车达129万辆,而通过路面流量分析,每天在市内各处临时停放的非机动车达20万辆,其中电动车占80%”。
 
  

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2011年8月份出台的《南昌市物业管理区域停车保管服务指导价收费标准》,电动车临时停放1元/次,自行车0.5元/次。以每天16万辆电动车临时停放来计算的话,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为16万元,而实际上收取的费用达32万元(多数停放点收费2元/次);另外,其余非机动车按规定收费约2万元,实际收费4万元。
 
  

◆说法
 
  

停管:电动车停放不归其管
 
  

电动车停车收费乱,究竟由谁来管呢?对此,记者联系了南昌市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谈主任表示,目前,停管公司只接管了南昌市的机动车停放业务,而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下放至街道、社区,他们没有管理权限。
 
  

记者随后联系了百花洲街办、桃花镇政府等单位,得到答复也是“没管理权限”。
 
  

物价:不少停放点无手续难管。
 
  

随后,记者又将非机动车收费乱这一问题向南昌市物价局进行了反映,收费二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部门监管的是有正规手续的合法停车场,而记者反映的都是没有手续的停车场,物价局监管起来比较尴尬,“停放点没有正规手续的话,也就没有票据,我们自然不知道对方收了多少钱,执法起来有些难度”。
 
  

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记者反映的问题转到辖区物价局,并督促没有手续的停车场办理手续。如果正规停车场违规收费,他们将没收违规所得,同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
 
  

交管:没有相应法规,执法难
 
  

就此事,南昌市交管局民警告诉记者,对于那些占用人行道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交警也曾联合多部门进行了整治,但单就交警来说,没有对非机动车违规停放、违规收费的执法权。而对于那些在自有用地设立停放点收费的行为,交管部门也无可奈何,“没有相应法规,我们难以执法”。
 
  

城管:若占道经营,可以处罚
 
  

东湖区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针对电动车停放这一问题,城管能做的只是规范电动车摆放整齐,以免影响市容市貌。
 
  

对于霸占人行道收取停车费的事情,执法人员会立即到现场查看,还只能以占道经营进行处罚,而不能以其违规收费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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