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2015年8月1日起,各区(市)县也将和中心城区一样,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同时,明日起,交管部门将不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
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目前,成都市二三圈层区(市)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从2015年8月1日起,各区(市)县也将和中心城区一样,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同时,明日起,交管部门将不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据悉,今天晚上9点,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就将结束。明日起,仅保留中心城区各交警分局、各区(市)县交警大队总计21个综合上牌点位,只负责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以及电动自行车牌证补换工作。
同时,市公安局交管局发布公告称,成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2008年5月1日前核发的电动自行车牌证于2015年9月1日停止使用。此类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于2015年9月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车辆牌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验核对,进行车辆安全检验,换发牌证。
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