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前,海口市人大公布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全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
日前,海口市人大公布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全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10月26日,记者从海口市人大获悉,截至目前已收到各界反馈建议近千条,主要集中在“每半年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五千个允许注册登记的名额”和“乘坐人年龄不得超过16周岁”等方面。
《草案》提出,海口市机动车、非机动车迅猛增长,城市道路建设无法跟上车辆增长速度,给城市管理和建设带来难题,同时带来大量交通安全隐患。因此,有必要参照摩托车管理模式实行非机动车报废制度,《办法》增加第二十六条,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报废制度进行了规定。第十六条对电动自行车每年增长量予以控制,每半年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五千个允许注册登记的名额,具体操作方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据了解,对于《草案》中“每半年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五千个允许注册登记的名额”的条款,不少市民“有话要说”,他们认为每半年五千个名额较少,也有提建议的市民对于“摇号”的方式持反对意见。
“电动车的数量控制实施起来很有难度,我觉得应该从公共设施上着手,如果海口公交系统发达的话,我们当然也不会去风吹日晒的骑电动车了。”市民张小姐说。
也有市民担心,半年五千个名额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到时候会有不少人因为摇不到号铤而走险使用假牌,增加安全隐患。
同时,“乘坐人年龄不得超过16周岁”的条款也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不少人认为这样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同时,不利于“控制增量”的目标。
“电动车不让载超过16岁的人,那很多家庭只能选择再购买一辆电动车,这不仅增加了市民出行的成本,也客观上让电动车数量会更多。”海口市民王先生说。
海口市人大表示,将会充分吸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让《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更加贴近实际,更好的为广大市民服务。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