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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超标电单车,一律不得卖

2007/5/22 海南经济报 阅读:4149

日前,省公安厅牵头,召集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15个成员单位,召开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今年下半年我省将清理和查处“变型拖拉机”,严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会议指出,建立“市——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自然村——农户”五级网络,把交通安全工作延伸到乡村、社区、单位、家庭和学校。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措施,抓好创建工作。同时重点抓好创建工作,海口市秀英区和琼海、三亚、文昌、儋州、东方、万宁、五指山市力争在年内建成“平安畅通县区”。

同时,对公路客运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学校校车的交通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制,建立并强化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通报制度,公布交通安全运输状况较差的企业,严格处罚责任人。

据介绍,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和查处“变型拖拉机”,加强市场监管,严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完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试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考试程序和考试纪律,提高考试质量。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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