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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多部门统一行动 检查电动车商家

2016/6/20 泉州晚报 阅读:10397

『导读』近日,泉州市工商局联合市公安局、质监局、物价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中心市区中山路的电动车商家进行检查。

近日,泉州市工商局联合市公安局、质监局、物价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中心市区中山路的电动车商家进行检查。此次行动,主要检查电动车的源头、主体销售资格、价格以及型号、商家占道经营等方面。行动中,检查人员发现电动车店新增12家,6家未明码标价,7家电动车店占道经营严重,这些商家被要求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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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南路,检查人员对各家电动车商家进行检查。在一家电动车店里,检查人员发现店里的电动车并未明码标价,可能存在虚开价格的情况。检查人员当即要求商家将店里各个品牌的电动车标上价格,并要求不得超出最高价。在一些带牌销售的电动车店内,交警对商家的带牌销售资格进行审核,并对每家电动车店销售的电动车逐一核对,发现未列入《泉州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就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清退;如果经鉴定属于机动车,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

 

据鲤城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辖区内全面清查电动车销售主体资格,通过摸底排查,鲤城区共有经营电动自行车商家208户,未发现无照经营的现象。接下去,检查人员将对中心市区电动车市场进行不定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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