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5家新能源汽车骗补企业仅为冰山一角 更多违规企业名录曝光

2016/9/9 中电动车网 方运田 阅读:10010

9月8日,财政部曝光了第一批共5家典型新能源汽车骗补案例,涉及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资金达10亿元。


此次曝光的骗补车企仅仅是“冰山一角”,从记者获得的一份“国内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骗补和违规谋补汇总表”可见,本次公布的几家企业均为涉及“有牌无车”类型骗补。


图片1.png


注:本表未经证实,故除上述5家财政部已公布数据外,其它已做模糊处理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骗补和处置骗补主要分为三类:


一类:有车无牌类。如上述公布的苏州吉姆西、苏州金龙、深圳五洲龙、奇瑞万达贵州客车、少林客车。


二类:有车缺电类。“有车缺电”指的是只有一个空的车壳,并没有装载电池,或者一款电池装上去通过检查后,在拆下来装到别的车上。据悉该类涉及企业可能达10家。


三类:标实不符类。“标实不符”即标定和实际不一致。此类或可能近10家。


此外,关联方与经销商闲置、终端用户闲置问题也非常突出。


对于上述几类问题,财政部给出的处置意见如下:


对存在“有车缺电”和“标实不符”问题的企业,追回2013、2014年问题车辆已获取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罚款;对2015年问题车辆不予清算。对涉及此类问题的企业2016年财政补贴预拨资格予以取消,但其依法合规生产销售的车辆,仍可按规定申报财政补贴。


二是对闲置车辆在2015年清算中暂扣中央补助全部或50%的中央补助。其中:对于车辆符合出厂标准但出售对象是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提前谋取补贴的,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暂缓清算,待车辆卖给终端用户并实际应用后,再按实际交付和应用年度的补助标准进行申报,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再予清算。对于车辆虽然卖给终端用户、但在获取财政补贴后闲置的(不含租赁公司类),在清算时只按正常补助标准的50%结算。一年后达到利用率标准再拨付余款。如一年后仍然闲置,则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上文中所诉的“国内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骗补和违规谋补汇总表”截止目前未获得权威机构确认,但从昨天公布的5家骗补企业涉案10亿元来看,总设计骗补金额或接近百亿。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