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调查中发现两个品牌的电动车存在将电动摩托车标注为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经初步调查涉嫌存在问题的电动车约700余辆。市场监管部门对问题产品全部予以了查封,一起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一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大电动车产品安全检查力度,今年4月以来连续查办两起大要案件。
调查中发现两个品牌的电动车存在将电动摩托车标注为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经初步调查涉嫌存在问题的电动车约700余辆。市场监管部门对问题产品全部予以了查封,一起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一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
安全提示:
电动摩托车车速快、体积重量大,行驶于非机动车道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最大重量55千克,有脚踏骑行装置,最高时速25千米/小时,有车速提示装置,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放心购买和骑行。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市民,不具有驾驶执照、道路行驶许可等条件的情况之下,不要选购电动摩托车,更不应选购实为电动摩托车却标注为电动自行车的车辆。
希望市民发现相关违法线索的及时提供给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