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发生的中美“轮胎特保案”给国内轮胎企业带来的阵痛至今令人记忆犹新,正当国内企业加速转型升级,逐渐从阴影中走出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一纸判令再次令我国轮胎企业遭受重创。2013年,日本东洋橡胶株式会社以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轮胎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ITC提出“337调查”请求,该调查共涉及20多家企业,其中有7家中国企业。经过近半年的调查,近日,ITC向山东潍坊顺福昌橡塑有限公司、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中国企业发出了禁售法令和赔偿决定。这意味着6家中国企业不仅将原有市场份额拱手相让,还将面临一笔高额的经济赔偿。
近年来,我国轮胎产业不断壮大,产品出口量增长迅速。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国产轮胎的销售量几乎占据全球轮胎市场的半壁江山。然而与此同时,国内轮胎企业由于在核心技术方面与国外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加之缺乏相应的专利预警,国外竞争对手正试图通过“专利大棒”遏制我国轮胎企业的海外扩张。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我国轮胎企业应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力度,加快轮胎产品结构调整,充分重视专利保护,不断提高应对专利纠纷的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销量占据半壁江山
技术水平尚存差距
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带动了轮胎产业的快速崛起,轮胎产销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中商情报网最新发布的《2014年至2018年中国轮胎行业调查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规模以上轮胎制造企业为565家,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118.44亿元,约为839.51亿美元,而当年全球轮胎市场规模大约1800亿美元,国内轮胎销量已占世界轮胎总销量的45%。
“从综合竞争力来看,抢食国内市场的轮胎生产企业已形成了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以普利司通、米其林、固特异等为代表的跨国巨头,他们牢牢占据高端轿车、轻卡车子午胎市场;第二梯队是杭州中策、玲珑橡胶、风神股份、双钱股份等本土知名轮胎企业,产品定位于中端轿车、轻卡车子午胎等;第三梯队为国内大量的中小轮胎生产企业,其技术水平较低,凭借低廉的成本占据了部分低端轮胎市场。”中商情报网产业研究院行业研究员马思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目前,跨国大型轮胎企业凭借资金、技术等优势,牢牢占据高端产品市场,如在轿车轮胎市场,外资企业占有70%的市场份额,国产轮胎主要集中在替换胎市场,几乎没有进入原配胎市场。
通过加快轮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进度,我国轮胎生产技术不断走向成熟。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中小轮胎企业众多,产业集群度不高,很多企业面临市场挑战时,没有足够的能力参与竞争,导致整个行业的发展受到限制。
马思明告诉记者,目前国内轮胎企业在技术上仍和国外顶尖公司存在较大差距,米其林等国外公司已纷纷开发出新技术,且无论是在轮胎工艺方法,还是在轮胎设计理论等方面都加强了创新,已将轮胎结构设计从经验、半经验阶段推向了数学化、理论化阶段。我国虽然也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基础软件的核心技术仍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在预测技术通过试验验证方面也有所欠缺。
外观设计专利居多
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从“轮胎特保案”到此次遭遇的“337调查”,中国轮胎生产企业似乎一直很被动,除了不熟悉国际规则、缺乏专利侵权纠纷的应诉经验等原因外,核心技术缺乏、研发创新能力不足也是国内轮胎企业无法“挺直腰杆说话”的根本原因所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机械部审查员李红梅及其团队曾对轮胎领域国内外企业中国专利申请状况做过研究,她们通过专利文献检索发现,截至2014年3月,在华专利申请量最多的申请人分别为米其林、住友橡胶、普利司通3家外国公司,他们在华的专利申请总量达到5305件,且70%为发明专利申请,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
相比之下,国内轮胎企业的专利申请总量较少,专利申请量排在前6位的企业分别是厦门正新、山东玲珑、三角轮胎、风神轮胎、杭州中策以及上海橡胶轮胎,这6家企业的专利申请总量为1597件,其中77%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且尚未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
“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来看,我国轮胎企业的技术水平与国外主要轮胎企业存在一定的差距。”谷佳运是该研究团队中的成员,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外三大轮胎企业在华发明专利申请均涵盖了产品和方法,即对新产品及其生产方法均进行了专利布局,这说明国外主要轮胎生产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非常强,注重专利链和专利网的构建,而国内轮胎企业往往仅对产品构思申请专利。
苦练内功寻求突破
加强预警进军海外
随着轮胎产品国际化竞争的加剧,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利用知识产权规则遏制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事实也证明,知识产权已成为打击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优势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国轮胎企业只有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才能突破国外竞争对手的封锁。
在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宇恒看来,国内企业更需苦练内功,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增强应对挑战的底气和勇气。“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不仅要了解国外相关法律法规,还应熟悉行业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在技术上寻找突破口,规避原有相似设计,追求差异化创新,以防落入竞争对手布下的‘专利陷阱’。”李宇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轮胎企业应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品种、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轮胎产品结构调整,强化科技开发与创新,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水平;提高行业集约化程度,实现经济规模,增强企业竞争力。
马思明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认为,国内外轮胎行业的竞争,终究是技术水平的较量,国内轮胎企业要想赶超国外先进水平,获得稳定的全球市场份额,必须坚持技术创新,改进轮胎的设计、制造工艺与装备,不断加强产学研结合,研发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以促进轮胎技术的进步以及产品的升级换代。此外,轮胎企业要及时掌握最新的市场信息和技术动态,通过全球化研究、本土化设计,使轮胎产品更适合市场需求,更具有国际竞争力。
在应诉“337调查”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美国美科律师所合伙人、律师梅雷则认为,“337调查”中国企业的败诉率远高于世界平均值,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