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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拆下电池 被迫改成脚踏车

2006/12/8 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13499

06年12月1日,广州市开始处罚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市民拆下电池

“有警察!”一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刚要骑过海珠桥,突然看见了桥头站着两名交警,他叫了一声,赶紧掉头往回骑。这是12月1日,广州市交警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处罚的第一天,发生在广州市街头的情景。针对交警的处罚,不少市民被迫拆下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改成脚踏车骑行。

11月15日,广州市正式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同时规定了15天的纠正教育期,对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给予教育。12月1日起,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车主将被处罚。处罚措施主要有3点,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处罚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并依法扣留无牌机动车;对于非法上路的不超标电动自行车,警方予以扣留,并以驾驶无证无牌的助力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的处罚规定对车主处以50元罚款。

尽管反对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意见不断,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还向国家信访局递交万人签名的意见书,反对广州市禁止电动车上路的行政行为,但广州市交警部门还是明确表示,12月1日起,对违规上路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的规定不会改变。

12月1日上午,在广州市的主要交通要道,记者看到仍然有人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江南大道上,记者数了数,在短短的5分钟之内,就有3部电动自行车经过。在海珠桥的北端,两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看到路边有交警执勤就赶紧转头往回骑。在一德路和解放路的交界处,一名交警正在执勤,他告诉记者,骑电动自行车的人明显比以前少了好多,但还是有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他在早上8点多时就已开出一张50元的罚款单。

在广州的起义路上,记者看到有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但是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已拆下,她只好用力地蹬踩。这名女子告诉记者,她知道12月1日是正式处罚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第一天,所以她将电池拆下,将电动自行车改为脚踏车。一名正在执勤的交警说,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拆下,改为脚踏车,骑车人不会受到处罚,因为这已不是电动自行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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