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广州市政府正式实施了《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即日起,广州市民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登记,已有的电动车不准上路行驶,旧电动车不赔偿不回收……
这项意味着广州市全部禁行电动自行车的通告,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作为广东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协会组织广东自行车协会在得知要出台“禁电”通告后,马上做出反应,将一份包括有110家企业和机构负责人,9000多名普通消费者和企业职工签名的意见书上交到国家信访局,并声称协会将考虑对相关部门提起相关行政诉讼。而广州市民叶女士的第一起“禁电”行政诉讼案也将于1月8日开庭……
赞成者认为:由于电动自行车车速快,且与普通自行车并道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每天都有发生;大量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产生许多的废旧电池,会给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造成严重污染……
反对者认为:禁行电动车缺乏合理解释,政令难服人心。禁止电动车上路,剥夺了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出行权,无异于“劫贫济富”,何况旧电动车不赔偿不回收,市民手中的旧电动车又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