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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流动人口电动车上牌遇难题 港北户政解民忧

2014/9/25 阅读:9557

『导读』在贵港市工作的外来流动人员,只要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流动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及车辆有效凭证(正式税务发票或合格证),就可到交警车管所办理电动车上牌登记业务了,从而解决了没有居住证的外来流动人口车动机上牌难题。

近日,在贵港市工作的外来流动人员,只要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流动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及车辆有效凭证(正式税务发票或合格证),就可到交警车管所办理电动车上牌登记业务了,从而解决了没有居住证的外来流动人口车动机上牌难题。

 

2014年6月30日起,贵港市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工作。本来电动车上牌是一件好事,市民也支持,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贵港市对电动车登记注册相关规定,电动车像摩托车一样实行“户籍管理”。贵港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可凭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车辆有效凭证(正式税务发票或合格证)前往办理,外来流动人口则需提供居住证明方可凭证挂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规定,居住证的发放对象是外来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就业、就读、经商人员。目前贵港登记在册在外来流动人口为4万多人,仅港北辖区就有1.8万多人,而已办理居住证的为1. 1万,占外来流动人口的61%,这就意味着还有接近40%的外来流动人口无法办理电动车上牌业务。

 

根据贵港市《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通告》要求2014年6月30日前购买的电动车,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上牌业务。自今年6月30日贵港市启动电动车上牌业务以来,港北辖区各个派出所户籍窗口都挤满了前来办理居住证的“夹心层”群众。港北公安分局户政部门了解情况后,急群众所急,将群众办证遇到的难题主动向交警车管所反映,并就办理居住证明一事进行沟通协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变通办法。9月18日开始,在贵港市工作和生活的外来流动人口,如果要在贵港办理电动车上牌登记业务,只需携带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流动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及车辆有效凭证(正式税务发票或合格证),即可到交警车管所办理电动车上牌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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