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0月11日起,延安市电动自行车可以登记挂牌啦!
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从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10月11日起,延安市电动自行车可以登记挂牌啦!
从2019年9月24日起,陕西省所有符合新强制性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和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的未挂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均应登记挂牌。已经登记挂牌的车辆号牌继续有效,如自愿更换新式号牌的需重新进行登记挂牌。今后,新购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应在购车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挂牌。
2019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为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逾期未登记挂牌的,不再办理登记挂牌业务。2019年4月15日至9月24日期间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参照集中登记挂牌期政策执行。2019年9月24日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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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2022年6月30日之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临时号牌作废,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目前,延安市共有14个县级车管所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扩大服务网点,延伸服务触角,将该业务下放至各大电动自行车销售店,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实实在在打造家门口车管所。(14家县级车管所地址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