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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新增4个旧自行车交易店

2007/11/26 河北日报 阅读:4218

为建立和完善自行车实名登记制 省会新增4个旧自行车交易店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马朝丽)今天上午,石家庄市内新增的4个旧自行车交易示范店正式挂牌营业。这4个合法的旧自行车交易示范店已经市综治办、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认证审定,由石家庄市供销社物资回收总公司和高柱旧货市场筹建,地址分别位于东大街和范西路交叉口、东二环与跃进路交叉口、开发区天山大街51号、和平路3号。

据了解,为逐步建立和完善自行车实名登记制,今后买卖旧自行车必须到合法规范的专业市场进行交易。居民出售个人的旧自行车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始购车票据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信,暂住人员还需持暂住证到市场办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交易。经营旧自行车的商户应建立旧自行车收购台账和销售台账,收购旧车时需认真审核,按要求填写来源登记表,如售车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车辆型号及特征等;出售时需对每一辆车统一编号,打制钢印,并出具正式发票,认真填写销售登记表,详细登记购车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所购车辆型号、编号、特征,成交金额、成交时间等。经营者可以对收购的旧自行车进行维修,但不得从事拼装翻新活动,不得销售拼装的和来历不明的旧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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