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公司发行A股已然是进行时,而且发行申请、上市条件与境内公司一视同仁。一位证监会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红筹也算境外注册的外国公司,所以可以说我们正在研究这些公司的‘回A’问题。其他的境外注册的外国公司怎样发A股,我们目前没有开始研究。”
上周结束的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达成的成果包括符合条件的外国公司可发A股。市场对该项承诺的理解存在分歧,有人认为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发A股,也有人认为是境外注册的外国公司可以发A股。
“外商投资公司早就可以发A股了,而且现在也可以申请发A股,我们不会对此有任何限制,包括关联交易的审查等所有的发行条件都是和境内公司一视同仁。只要是在境内注册的法人公司,我们都按正常程序接受发A股的申请。”证监会发行部有关人士表示。
国祥股份(600340.SH)和东睦股份(600114.SH)等就是早已发行A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上述证监会发行部人士表示:“这绝对不是特例,而是普遍适用的,现在我们也是敞开接受外商投资企业的A股发行申请的。所以,对A股扩容带来股价下跌的担心是多余的、无由头的。”
外商投资公司发A股已经是4年的进行时,下一阶段境外注册的外国公司可否直接发行A股?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昨日认为,这一步太难,需要等红筹归A后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