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修改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今天,海口市人大法工委、质检、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但市民最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是否需摇号仍是未知数。
新修改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今天,海口市人大法工委、质检、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但市民最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上牌是否需摇号仍是未知数。
为何修改《办法》?海口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严音莉表示,2014年7月,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对海口市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办法》在目录管理、登记上牌、日常监督、安全教育和违法处理方面都应该进行补充完善。同时为了将近年来各地对电动车管理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熟的工作经验吸收到《办法》中,所以决定对《办法》进行修改。
采用什么方式控制电动车数量?海口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曾雄表示,为有效控制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增长,保障道路交通顺畅、安全,《办法》明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并授权海口市人民政府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具体办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海口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对道路与交通流量等具体情况进行考察调研后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于何时采取何种办法控制电动车总量,目前尚未明确。”曾雄表示。
曾雄表示,2016年1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电动车主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这在公安部门出具的“违法记录证明”上将有所显示。同时,国家目前正大力建设诚信体系,海口市政府正在制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电动车主的违法记录将记入个人社会诚信记录中。